我知我知,巴黎地鐵好臭。
我知我知,我對法國仔沒有fantasy,亦不至於迷信巴黎特別浪漫。
可是巴黎的名氣還是吸引眾多遊客,包括我這個對名牌和紅酒一曉不通的窮孩子。巴黎街頭滿是一手地圖、一手照相機的人,加上賣藝者、小販......我想,遊人們聚集一起,應該足以把西堤島踩至陸沉。
在巴黎前後待了四天,走馬看花的見過許多廣場、許多塔、許多畫、許多雕塑、教堂......再次翻開林達的書,就發現很多東西都走漏眼,沒有仔細看看某個雕像、某幅圖畫、還沒有時間去過某某教堂,裡面埋葬了怎樣怎樣的前人。當然,那只是從法國大革命為出發點,還有許多方式看巴黎,都很是有趣。
走膩了藝術館和教堂,聽說還有個區域有些小商店,除了我愛的Macaron,好像還有很多小甜點,可是此行匆匆忙忙,自然未遊過那些橫街窄巷,未看夠的還真不少。愛巴黎,因為她豐富,百看不厭。
最看不夠的想是羅浮宮了,她不失為全球最多人參觀的博物館,我們待了才三個小時,也有迷失的感覺,展品之多已教人目不暇給,抬頭看天花都是精緻的雕刻,真可惜我不懂畫畫,這樣附庸風雅的遊人,給蒙羅麗莎照個相,似乎也功德圓滿了,回來要跟銘仔畫畫,好嗎?
圖為我和蒙羅麗莎的距離
相比之下,凡爾賽宮確實金碧輝煌到有點刺眼,我腦中只有幾個字:豪、閃......還跟同行的友人戲言,頗有三星級酒店的俗氣,跟香港大型樓盤的品味不相上下。

hey you know the term "Baroque"? It is more like your feeling and description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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